解析:
人身安全保护令乃是一项旨在为公民提供民事权益保障的民事救济手段,当受到暴力侵犯行为威胁的受害者处于家庭暴力的危机之中时,他们有权请求法院签发此项命令。
以此项命令的力量,法院得以禁止实施暴力行为的加害人对受害者本人及其家人朋友进行任何形式的伤害或者恐吓;同时也以法律之名,强制加害方在诉讼进程中暂停其在原共居场所中的居住权。
进一步而言,人身保护令被视作一种有效的诉讼保护措施,其目的便是确保民事诉讼程序能够顺利且公正地进行。
普遍观点认为,人身保护令的有效期限应尽可能地与诉讼进程保持同步。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