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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是4月20日,送达日期是4月21日,执行日期是4月19日,合理吗?

ask****100 山东-济宁 判决执行咨询 2024.04.24 08:31:16 466人阅读

判决日期是4月20日,送达日期是4月21日,执行日期是4月19日,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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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小额诉讼程序可以,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不行

2024-04-24 11:08: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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