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的只要当事人两方自愿,且已对娃儿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到一致处置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解决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资料和证明手续: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两方当事人共有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两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娃儿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置等事项商量一致的意见。第十二条解决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到离婚协议的;(二)隶属无民事做法本领人或者限制民事做法本领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解决的。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资料、证明手续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娃儿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到一致处置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尊敬的求助人,您好,根据你刚刚的咨询问题,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起诉离婚,并且需要证明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时,一次性把婚离掉的可能性才大。若是证明不了,可能需要经过二次对你起诉离婚才能把婚离掉。如果都同意离婚,那么尽量与对方协议离婚,这样就可以避免漫长的诉讼程序,只要双方把孩子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配问题在离婚协议中协商处理好即可,然后拿着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照片这些材料,去双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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