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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与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发生性行为在法律层面上并不视为违法。
然而,若是对象为年龄已达14周岁,且双方自愿进行性行为,便难以被判定构成犯罪;然而,对于那些对年龄介于14至16周岁之间的、无法自理生活或无法独立做出决策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照顾、照护以及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特定群体来说,若与这些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将会面临长达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
此外,若此类行为对未成年受害者的精神或人身健康产生了实质性的损害,施害者也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这项责任通常会由他们的法定监护人来代替其承担。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
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4-04-18 14:20:4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