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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涉及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情况下,责任方通常有义务向当事人家属提供精神抚慰金的补偿。依据我方最高人民法院所公布的相关法律规定,当人身权益,亦或是具有特殊人文含义之特定物品遭遇侵犯时,自然人及其家属有权向上诉法庭提出申诉,要求给予精神损失赔偿,上诉庭理应对此合理正当的请求给予正式立案受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
第八条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024-04-18 14:15:0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