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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缓刑又可称之为暂缓量刑或缓刑判决,乃是对涉嫌触犯刑法且经正式司法程序确认为有罪的行为人,预先宣告其罪名成立而暂不加以具体量刑,紧接着由特定的监管机构在特定的考察期内对其进行全方位的考察和监管,并且根据罪犯在这段时间内的行为举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来决定是否应当实际给罪犯适用具体的刑罚。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2024-03-22 13:09:2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