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镇江法律咨询 > 镇江刑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微信上文字骂人属于寻衅滋事罪吗?

微信上文字骂人属于寻衅滋事罪吗?

pub****862 江苏-镇江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4.03.18 10:48:39 396人阅读

你好,微信上文字骂人属于寻衅滋事罪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镇江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镇江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395284944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镇江 咨询解答:108条

不属于寻衅滋事罪,你现在处于什么情况?

2024-03-18 11:16:18 回复
咨询我
1395263419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泰州 咨询解答:10038条

不构成犯罪,但可以构成侵权行为。

2024-03-18 10:54:53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规定,不构成寻衅滋事。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行为人为寻求、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t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