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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寻衅滋事 第一个寻衅滋事一人轻微伤

ask****454 浙江-衢州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06.13 23:31:39 189人阅读

两个寻衅滋事 第一个寻衅滋事一人轻微伤 第二个寻衅滋事两个轻微伤 我是第四被告 这样有机会判缓刑吗? 之前未成年判过一个缓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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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中的“情节恶劣”或“情节严重”,应以寻衅滋事罪论处:
1、在两年内实施三次以上寻衅滋事行为的;
2、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一人以上轻伤或三人以上轻微伤的;
3、追逐、拦截、辱骂他人、致使他人无法正常生活、工作,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4、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任意损毁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或者任意占用公私财物1万元以上的。

2017-08-18 06:47:00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法律规定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以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情节恶劣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第二条规定: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所以,寻衅滋事罪两个人轻微伤是要判刑坐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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