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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报告令期限几天

周* 云南-德宏 判决执行咨询 2024.03.15 12:36:31 376人阅读

财产报告令期限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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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1.依据法律规定,报告财产令务必尽速实行,但具体的执行时限需视人民法院所出具报告财产令的要求而定。
2.被执行者应详细报告其目前及自接到执行通知的前一年时间段内的所有财产情况。
若被执行者拒不报告或捏造虚报,则人民法院可视情节轻重,对其本人或法定代理人、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予以相应的处罚措施,例如罚款、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2024-03-15 12:53:03 回复

被执行人应当在报告财产令载明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书面报告下列财产情况,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提交书面财产报告之日,其财产情况发生下列变动的,应当将变动情况一并报告:
(一)转让、出租财产的;
(二)在财产上设立担保物权等权利负担的;
(三)放弃债权或延长债权清偿期的;
(四)支出大额资金的;
(五)其他影响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权实现的财产变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被执行人应当在报告财产令载明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书面报告下列财产情况:
(一)收入、银行存款、现金、理财产品、有价证券;
(二)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三)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
(四)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份额、信托受益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
(五)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
被执行人的财产已出租、已设立担保物权等权利负担,或者存在共有、权属争议等情形的,应当一并报告;被执行人的动产由第三人占有,被执行人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其他财产权等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也应当一并报告。
被执行人在报告财产令载明的期限内提交书面报告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延长期限;申请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适当延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提交书面财产报告之日,其财产情况发生下列变动的,应当将变动情况一并报告:
(一)转让、出租财产的;
(二)在财产上设立担保物权等权利负担的;
(三)放弃债权或延长债权清偿期的;
(四)支出大额资金的;
(五)其他影响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权实现的财产变动。

限制高消费令
一、对自然人的限制。
1、不得乘坐飞机、豪华客船、出租车等高档交通工具和使用高档通讯工具;
2、不得在宾馆、酒楼、酒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等高消费场所消费;
3、不得购置高档商品、大额生活用品、汽车及租赁写字楼办公;
4、不得购买、新建、扩建、装修房屋;不得出外旅游、度假及为家庭成员支出大额费用;
5、不得出国出境;
6、不得对外投资(包括开办公司、购买股票债券等)。只能保留按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的生活费用,其他均属被执行财产范畴。
二、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限制。
1、不得履行为其单位办理财产抵押、转让及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职务行为;
2、不得以公款在宾馆、饭店、酒楼、歌舞厅、西餐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高尔夫球场等高消费场所消费,也不得批准其工作人员以公款进行上述消费;
3、不得在单位报销乘坐出租车、火车卧铺、飞机、轮船四等以上舱位等交通费用;
4、不得出国出境;
5、不得向其工作人员发放奖金和分配红利;
6.其单位财务状况需每月定时向法院申报,并随时接受审计。

对于报告财产令是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既包括现金、报告财产的期间司法解释规定,人民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情况的,以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法律后果等内容。被执行人应当报告的财产范围非常宽、投资权益、基金,应当向其发出报告财产令、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既包括当前的财产情况。报告财产令中应当写明报告财产的范围、动产、不动产,也包括债权、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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