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论题中,存在对犯罪形态即既遂和未遂的争议。
只需在生产或流通环节的其中任意一环实施,便可构成非法经营罪。
尚未销售的那部分商品也应当被纳入非法经营额进行计算。
对于探讨非法经营罪未遂方面的问题,其关键之处在于:
当销售总额以及未销售货值分别触及到不同法定刑幅度规定之时,应适用哪一档次的法定刑罚进行惩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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