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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医保卡具有跨地域使用之资格。
身处异地的患者需要携带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前往所投保地区的医疗保险经办部门办理异地就医的登记与审批及备案相关事项。
在经过相关机构批准并且完成备案之后,异地就医的人员应当根据就近诊疗的原则,选择定点医院进行就诊治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24-03-10 11:32: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