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的相关司法法规,为有效打击各种非法经营活动,公民个人可通过提出特定申请并参与调查工作,亦或采取相应的侦查手段来搜集证据。
在这个过程中,非法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相关记入银行账单及回执单等实质性单据将被视为重要的书面依据。
在此,我们强调,这些证据必须经过详尽的查证之后才能够被确认为真实可靠,进而成为定罪的最终依据。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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