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孙女是否有权利代位参与分配?
身为孙子女的你不可替代地继承死亡赔偿金,这是由于死亡赔偿金本质上不属于可继承的遗产范畴。
所谓遗产,意为被继承人去世之前所遗留下的个人合法资产。
而死亡赔偿金则是在逝者离世后才产生,实为一种精神损失补偿金。
因此,只有当孙子女具备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时,方可替代去世的亲人,继承其应得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专业解答关于老人去世后的抚恤金分配,孙女通常不能代位参与。因为抚恤金不属于可继承的遗产,而是逝者离世后的精神损失补偿。遗产是被继承人去世前留下的个人合法资产。因此,除非孙女符合特定法律条件,否则不能代替去世的亲人继承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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