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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原属于婚前个人所有的房产若予以添加女性配偶为共有人,此时,该房产便从原先个人私有财产转变为夫妻双方共享的法定财产。
在这个过程中,允许婚后添加女性配偶姓名被视为将整个房屋所有权自愿赠予女性配偶,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法规,此类情形便自然而然构成了夫妻双方公共所有的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024-03-08 16:37: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