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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如果男方自愿将款项赠予第三者,那么这些被赠予的财物实际上仍然有可能被追讨回来。
当然,对于涉及到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问题,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分析,然后采取相应的行动来有效地追回这些财产。
当夫妻双方都未选择其他财产制度时,其共同财产便会被视为共同共有。
在这种情况下,当丈夫或妻子以非日常生活所需为目的,试图对夫妻共同财产做出重大处理决策时,他们应该与对方平等协商并达成共识。
当夫妻中的一方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赠予他人时,尽管这一行为看似并不违反日常生活需求,但因为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这种赠予得到了另一半的同意,所以这种赠予就涉嫌侵犯了另一半的财产共有权,此时,另一半完全有权利追回这些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024-03-08 14:15: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