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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拘留都得37天才能出来吗

周* 湖北-襄阳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4.03.06 18:00:37 399人阅读

诈骗拘留都得37天才能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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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这个问题,其实没有固定答案~主要看具体情况。
什么叫做诈骗罪?就是那种蓄意贪图他人财产,靠编造虚假信息或者隐匿真相等手法,诱使受害者付出大量钱财的行为。
要是触犯了诈骗罪,那你可能就要面临刑事拘留了,大概37天左右吧才能知道结果——要么是被释放,要么就是被判刑。
不过这里要注意,刑事拘留通常不会超过14天,最多也只能达到37天。
要是在这期间内,警方对你的逮捕申请依然未能获得批准的话,就必须得解除了强制措施;但是如果顺利拿到逮捕证,那么抱歉,强制措施不会被解除。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4-03-06 18:00:45 回复

你好,关于刑事拘留超过37天 变更什么才能继续,在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留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刑事拘留时间可以超过37天。
除此以外,如果刑事拘留超过37天没有批捕的,属于违法羁押,应该立即变更强制措施或予以释放。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
第一百二十六条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留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涉嫌诈骗被刑事拘留的,等37天是在等检察院是否批准逮捕的结果,而并不是最终判决结果。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公安机关可以刑拘30日,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检察院需要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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