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果你们夫妻只要有一方是非农业户口,那么生两胎肯定违反了计生法规了。即使夫妻双方都是农业户口,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也只是能够生两“个”子女,而不是两“胎”子女。所以,你生 第一胎的时候,已经达到两“个”子女的标准了,再生一“个”就属于超生,要交纳社会抚养费了。其实不单是山东,其他地方都是一样的规定。只要 第一胎是多胞胎生育,后面的就不允许再生了。 第十九条鼓励公民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公民,经批准可以生育 第二个子女。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妊娠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第二十三条只生育一个女孩,母女均为农村居民且母亲居住在农村连续五年以上,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又非法终止妊娠2021年3月份,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被告人肖某某利用自己购买的B超诊断仪和米素前列醇、缩宫素注射液等相关药物,按600元、次至800元、次不等的鉴定费收费标准为9名二胎妇女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还曾利用药物为其中两名诊断出怀有女婴的妇女非法终止妊娠。2021年5月27日,被告人肖某某在对一名二胎妇女进行非法胎儿性别鉴定时,被抓获。非法行医罪如何认定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经审理认为,肖某某无视国法,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行医,为他人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从事非法诊疗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行医罪。肖某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最后,新余市中级二审裁定维持一审对被告人肖某某以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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