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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政府在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时,应该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和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且安排被征收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该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该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法律依据: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2024-01-18 17:55:1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