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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器官,能够由谁做决定

陈** 广东-中山 诉讼管辖咨询 2023.12.22 09:10:15 301人阅读

捐赠器官,能够由谁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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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本人、配偶、子女、父母。
解析:
本人、配偶、子女、父母。
如果捐献者生前订立遗嘱,确定死后捐献器官,是可以捐献的;
如果捐献者生前未订立捐献器官的遗嘱,但是生前没有明确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的,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
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023-12-22 09:1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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