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不是。
解析:
不是,交通事故的处理属于交警大队处理,因是对口单位。
1、逃逸要被处罚(包括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立案、破案及移送预审部门的工作)的也是由交警队执行。
2、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
3、如果因逃逸之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专业解答发生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一般是交警大队处理,不会归派出所管辖。如果只是一般的交通肇事行为,并没有构成犯罪的话,此时只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如果构成犯罪的话,交警大队可以将肇事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专业解答我们都知道在我们身边,经常会发生一些交通事故,发生事故之后肯定就要面临着赔偿问题,但有些人因为心里害怕而选择了逃逸,逃避责任,对于一般选择肇事逃逸的人,都会属于交警大队的逃逸科来处理,因为这个部门是专门来针对这些违法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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