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东莞法律咨询 > 东莞个人债务法律咨询 > 帮忙解答一下收条没有按手印还具有法律效力吗

帮忙解答一下收条没有按手印还具有法律效力吗

任* 广东-东莞 个人债务咨询 2017.12.31 14:06:40 9355人阅读

我借了朋友一笔钱,我们用的收条作为借款凭证的,但是只是双方签字并没有按手印,请问收条没有按手印还具有法律效力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东莞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东莞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收条没有按手印还具有法律效力的条件:
1、收条是有法律上的理由予以接收的人接收财物后,给送交人出具的书面凭据。
2、收条应包括五要件:交纳人、收取人、交付理由、交付内容以及交付时间。
3、在具备了上述五要素的基础上,收取人签名(盖章)收条即生效。

2017-12-31 14:16:40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收条没有按手印,但是双方签字了是有法律效力的,收条通常情况下是由收到人向付款人出具的,出具收条后要有本人的亲笔签名,是否按手印不是法律的强制性要求,不过,在现实中多数情况下,要求在本人签字的同时按上手印,不按手印也不影响此收条的法律效力。只要收条是出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就是有效的行为。为了保证此收条的真实性,在现实中最好签名的同时按上手印,如果有证人的,也最好让证人同时签名并注明证人的身份。

2017-12-31 14:08:40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你好,主张偿还的诉讼时效为3年,超过的一般视为放弃诉讼追偿的权利;诉讼时效因债务人承诺限期给付情况而延长(一般可以书面承诺和口头承诺录音为证据证实这事)。
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明确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工作单位等)、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2020-09-22 10:13:31 回复

然后暗中录音,在录音中体现事情真相。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有效。这种事情没有搜集好足够的证据的前提下千万别盲目打草惊蛇,从合同上没有办法着手。你要着手就从你妈不识字被骗的角度着手。你可以种重大误解着手可撤销。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证据方面你就要自己搜集了。比如你可以和甲方沟通

电子商务格式合同法律效力的确定
(一) 发达国家法律规定
通常,判断格式合同的效力是根据格式合同条款是否违背民法和合同法以及其它法律的强行性规定而判断其效力;或者是适用民法的基本原则判断其效力。目前,大部分发达国家倾向于承认电子格式合同的效力,如美国、德国、日本、英国、法国等;也有部分国家和地区对电子格式合同持否定态度,如芬兰、挪威等。本文主要介绍美英两国法律对两种具体电子商务格式合同效力的确定。
1、点击合同。点击合同与传统的格式合同形式上较接近。由于提供点击合同的商家往往聘请专业的法律人员进行点击合同的起草工作,因此点击合同的条款和传统的格式合同一样专业词汇堆积,有的甚至晦涩难懂,一般消费者是很难完全理解,或者根本没有足够的耐心去阅读完整个合同的所有条款。大多数消费者都会跳过这些条款直接点击“我同意”按钮,这就使得一些不利于消费者的条款存在于合同之中。最重要的是商家在其中规避了很多责任,而同时商家采取的只有点击“同意”即接受或者“不同意”即离开的交易方式,这实际上强迫消费者接受了不公平合同。
在点击合同的效力问题上,世界上第一个确认其效力的判例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地区法院1998年审理的hotmail诉van money案。该案中,被告利用原告的免费email服务系统在网上发送垃圾广告。原告的免费服务系统要求用户通过点击协议在线同意某些条件包括不能利用帐号发送垃圾邮件。原告声称被告的行为违反了点击协议中的条款。法院认同了按键协议的法律效力并对原告颁发了禁令。该判决意味着,根据一般合同法规定,点击行为是有效的。另一方面,法院也强调指出,在任何交易达成前,卖方需要将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置于其网址的显著位置上以便买方得以知悉 。此案之后点击合同的法律效力在美国获得了认可。
总的来看,点击合同效力目前已得到大部分国家立法有条件的承认。法律既承认格式条款的效力,又对“显示公平”的格式条款进行规范调整,使违法的或不公平的格式合同条款丧失效力,以保护相对方的合法利益。一般认为,点击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只有在对合同条款明确表示同意的情况下,才受合同约束。如果格式条款不易被人察觉或相互冲突,则不具有约束相对人的效力。
2、软件拆封授权合同。世界各国对拆封授权合同的效力问题态度不一。有些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禁止拆封合同的使用;有些国家则毫无限制地允许使用; 有些国家采取了折衷的方法,即允许使用但同时施以严格的限制。大多数国家既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则来规范拆封合同,也没有明文禁止其法律效力。
20世纪90年代中期前,各国的司法实践对电子格式合同的效力持否定态度。美国1991年的step-save案是一个典型案例。其他美国判例也都认为拆封合同是无效的,基本上承袭了step-saver案的判决理由。但是,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情况发生了改变。美国上诉法院于1996年在 procd诉zeidenberg案中推翻了地区法院的判决,首次在国际上确认了拆封合同的法律效力,其判决成为了保护软件开发商利益,明确合同法需随着技术和社会变化而发展的里程碑。当然,美国也有个别州法院对此并不认同例如,堪萨斯州地区法院在2000年的klocek案中认为“双方并未对拆封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达成合意”。
英国对这一问题的态度体现在1996年的beta诉adobe案中。该案中,苏格兰高等法院认为,产品在打开前不存在任何新的合同,即在拆封合同所有条款提供给买方之前,双方不存在合意。
同时,作为批发商的原告应受第三方法律权利的制约,供应商将软件卖与买方应尊重(软件)作者的权利。被告(买方)有权在同意许可证条款并订立协议与拒绝该要约之间做出选择,而退货就是一种对合同的拒绝。
除了判例之外,在成文法上,1996年美国开始修订《统一商法典(ucc)》第2篇,增订ucc2篇,以规范“信息”或“提供信息服务”的授权。ucc2篇后来更名为《计算机信息交易统一法案》(ucita) 。ucita中有有关格式条款的规定首先确认了格式合同的效力。根据草案209条 的规定,相对人如明文接受格式合同,也就表示接受该授权之条款,即使相对人不了解个别约款,而这些条款仍对消费者产生约束力。但是突袭性条款除外:“下列条款不构成该许可证的组成部分:
(1)根据第105条()款或()款规定,该条款有失公平或无执行力;或
(2)根据第301条,该条款与该项许可证双方所明确同意的一项条款冲突。”意味着即使相对人审阅了这些条款的内容,只要对该条款未明确表示同意,这些条款就对相对人无效。而且,如果消费者“在其负有付款义务之前无法取得进行审查的机会”,且消费者“在获得审查机会后对该许可不予同意”,则消费者“有权根据第112条行使退还请求权”,以及采取一些补救措施,如拒绝履行合同、请求恢复原状、请求赔偿损失等。这样消费者的权益就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保障。法官也可以排除存在于大量市场授权合同中的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
(二)、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电子商务方面的立法现状比较滞后,至今还没有系统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直接针对网络环境下的电子格式合同规制。因此,依然需要依靠《合同法》适用电子商务合同。我国《合同法》主要是从格式合同的订立、格式条款效力的认定和格式条款的解释三方面对格式合同进行规范。
《合同法》第40条对格式条款的无效作出规定:“格式条款具有采取欺诈、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等情形的,或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笔者认为《合同法》第 40条肯定了相对人请求撤销格式条款的权利,也没有绝对排斥相对人可以请求变更格式条款的权利。要注意的是无论是格式条款的无效或者变更都并不等于合同全部无效。传统大陆法系国家有过规定,如德国法上令格式条款无效而合同仍然有效,格式条款中的相应内容代之以法律上相应的规定。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出发,需对40条做出这样的扩大解释,应该也是合理的。
此外,北京市 2002 年 8月实施的《电子商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是我国第一部对电子格式合同条款有明确规范的地方性法规。《办法》对于电子商务格式合同也并不是笼统地认定为无效或者有效。对于那些违法或者明显不合理的条款规定为无效。其第16条中规定:经营者提供的电子商务格式合同条款中有违法或不合理免除其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内容的,该条款无效。这与《合同法》的第40条的精神是一致的。
此外,《办法》规定了确认书制度和消费者的撤销权。《办法》13条:网上交易实行交易条件确认书制度。经营者应当于消费者在网上确认交易条件后的约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将确认书发送至消费者指定的邮箱。确认书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商品经营者的名称、所在地点、商品名称、规格、编号、完税后的价格、交易数量和单位、付款方式、配送费用、配送方法、商品交付时间、售后服务、承诺撤销权行使的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办法》第17条规定:签定确定书时合同成立。合同由格式要约内容与交易条件确认书内容两部分共同组成。确认书所载内容与格式要约不一致的,以确认书为准,确认书以外的内容以格式要约为准。《办法》还规定:承诺撤销权是指在约定时间内撤销交易承诺的权利,交易双方未约定承诺撤销权行使时间的,承诺撤销权行使时间为确认书到达后12小时(第 13条)。消费者可在收到确认书后的约定时间内,无条件变更或撤销交易承诺.消费者为交易承诺的变更或解除不承担任何费用(第14条)。
从《办法》这些规定来看,笔者认为它基本上是把电子商务格式合同认定为效力待定的合同,需要配合消费者的进一步确认,提交确认书以后才能产生效力。这加强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反过来看,《办法》体现这样的精神:提交了确认书后的电子商务格式合同是具有很很强的法定效力的。对消费者的约束较强,这也是从网络商的角度保护交易安全。除非出现《办法》第16条的情况。
具体的案例而言,2001年10月我国产生了首例电子格式合同效力争议案——易趣网诉刘某案 。最终法院判决,服务协议虽然长达67页,却可以被用户全文阅读,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合同关系成立服务协议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此外,新浪邮箱缩水案 案中,法院也都做出了承认点击合同效力的判决。以上就是关于合同效力电商的回答,请查看!!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借据的格式
161082人阅读

借条在民间借贷中十分常见,为了保护我们的合法权利,确保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很重要,那么借条怎么写才会有法律效力,正规借据应该怎么写,手写借条的标准格式是什么,下面就来给大家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个人贷款申请书范文
20310人阅读

贷款买车、贷款买房这些都十分常见,贷款消费已经十分普遍,那么银行个人贷款申请书怎么写,养殖扶贫贷款申请书怎么写,以及个人汽车贷款申请书怎么写呢,下面详细为你解读,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借据怎么写
15911人阅读

在借钱给别人时都要立个字据,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借据,那么借据应该怎么写呢,那么借据怎么写才受法律保护,现金借据怎么写,以及抵押借据怎么写等内容 ,更多知识尽在律图百科栏目,一起了解一下吧!

欠条格式范本
61669人阅读

在生活中,会遇到亲戚朋友找你借钱的情况,谈钱不一定会伤感情,但是写欠条留存也非常重要,避免以后麻烦,今天律图百科栏目,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欠条格式范本,来了解一下吧!

借条的标准格式
390505人阅读

首先应找一张质量比较好比较厚的纸而且应是一张完整的纸来写,借条应写清楚这些内容:出借款人、币种、借款金额、用途、利率、还款时间、借款人。如有证明人或担保人要让他签上名,但要写明是证明人还是担保人,以免发生纠纷。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