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和女朋友分手,如果双方最终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则彩礼可以要回。
解析:
和女朋友分手,如果双方最终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则彩礼可以要回。直接向对方要即可,如果对方不返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彩礼,这种情况要求返还彩礼的,法院会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专业解答要退。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且适用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专业解答视情况而定,如果订婚后分手,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方可以请求女方退还彩礼,但是三金不能请求女方退还。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专业解答中国《民法典》规定,婚约解除后,男方有权请求返还彩礼。即使男方未主动提出,女方在无结婚登记情况下,若收到彩礼,有返还义务。只有当双方未履行结婚登记且男方请求退还遵循习俗的彩礼时,法院会支持这一请求。
专业解答彩礼并非同居才不退,退还条件包括: 1.未完成婚姻登记; 2.已注册但未共同生活,保持单身; 3.男方因给付彩礼致严重经济困难。在这些情况下,彩礼可全额返还。
专业解答男方在订婚阶段如决定解除婚约,在双方未正式结婚前,有权依据习俗索回给女方的彩礼。彩礼本质为附条件赠予,婚姻不成则赠予失效。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况包括:1)未登记结婚;2)已登记但未共同生活;3)婚前赠礼致赠与人经济困难。但须以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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