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安徽法律咨询 > 池州法律咨询 > 池州欠款追讨法律咨询 > 公安机关可以作为启动强制医疗的主体吗?

公安机关可以作为启动强制医疗的主体吗?

陈** 安徽-池州 欠款追讨咨询 2023.10.27 15:21:13 408人阅读

公安机关可以作为启动强制医疗的主体吗?

其他人都在看:
池州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池州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结论:不可以。
解析:
公安机关不可以作为启动强制医疗的主体,强制医疗措施的启动主体是人民法院。
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强制医疗的决定机关为人民法院,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四条
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强制医疗的决定机关为人民法院,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

2023-10-27 15:33:08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有权启动强制医疗程序的主体是谁有权启动强制医疗程序的主体是人民,强制医疗决定机关是,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由人民决定,过去关押精神病人由派出所决定,这就难免会发生错误关押。新《刑事诉讼法》从程序上保证了公民不被错关:1.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不能直接做主送精神病院,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2.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向人民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3.人民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4.人民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5.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从开始,没有律师的辩护,没有的决定,任何政府机关都无权将公民关入精神病院。程序正义是对政府权力的限制,也是防止错案的保证。我国先前实行的收容审查、收容遣送、收容教育、收容教养、强制戒毒制度都没有达到这样的高度文明。被强制对象的权利救济没有规定救济的权利是一句空话。新《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被强制一方的救济程序。《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强制医疗不具有惩罚性。对精神病人采取强制措施不是为了惩罚而是为了医疗。治愈后应当及时出院。《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六条规定: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批准。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