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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导致死亡,咨询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客体

张* 江西-吉安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12.24 13:21:42 23人阅读

我有一亲戚在工厂上班,因为工厂设备不安全,导致重物砸下,当场死亡,想要咨询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客体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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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即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2017-12-24 13:24: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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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客体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对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提出的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是一种不作为犯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厂矿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生产作业的领导、指挥人员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是作为形式的犯罪。

2017-12-24 13:22:42 回复

你好,如果是三方事故,肇事双方需要根据事故责任赔偿,有保险公司的保险范围内承担。律师无法了解全面案情只能做简单回答,且律师只对形成委托关系的当事人负责。建议到律师办公室与律师详谈。

具体的解答你最好是电话咨询,你可以点击我的头像,里面有我的电话,或者网上搜索我的名字就可以找到我,我是专门做刑事的律师,是全国著名的刑事律师。我办理过很多知名的案件,例如:戴避孕套不算强奸案”(2011年,全国数百家报纸、杂志、电视台报道)
“乌海金店特大抢劫杀人案”(2012年8月中央电视台12频道“一线栏目”和内蒙古卫视4月报道)
“吉水金店抢劫杀人案”(2011年江西省内具有轰动性影响)
“根河市公安局副局长滥用职权致人死亡案”(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具有轰动性影响)
“北京刘某杀妻案”(2007年全国数十家报纸和电视台报道)
“北京赵某、梁某劫杀网友案”(2012年北京电视台报道)
“莱芜市中级法院副院长贪污受贿案”(2013年山东省十大贪贿案)
“济宁市某亿万富翁涉黑案” (2014年山东省打黑除恶第一案)
此外,代理的著名非刑事案件还有:
“歌手张可可诉天涯网名誉权案”(2006年全国十大网络侵权案件之一,包括中央电视台12频道在内的全国数百家媒体报道)
“著名中医学家李柏松诉北京宝芝堂医学研究院侵犯著作权案”(全国数十家媒体报道)
“中国档案索赔第一案”(2006年《劳动午报》报道)
“十八年前工伤索赔成功案”(2010年《中国民族报》报道)
“蒋勤勤肖像权维权系列案”(2016年10月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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