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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前夫再婚,请问再婚同居不领结婚证可以吗

雍** 山东-济宁 同居咨询 2017.12.22 08:13:01 354人阅读

律师你好,我跟我老公是去年离婚的,今年我们又在一起了,我想要咨询一下再婚同居领结婚证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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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2、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3、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4、已登记结婚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新的事实婚姻关系,凡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要求追究重婚罪的,无论其重婚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均应解除后一个婚姻关系。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如要求处理离婚问题,应根据其婚姻关系的具体情况进行调解或者作出判决。

2017-12-22 08:27: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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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是难以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的,同居一方也无义务为另一方所负的债务承担责任,房产证是你的名字就从法律上证明了该房屋你是所有权人,同居不是婚姻关系,也就谈不上一方另行结婚构成重婚的问题
以上就是再婚同居不领结婚证问题的回答。

2017-12-22 08:15:01 回复

没有,永久居住权一般是指男方在世时而言的。不过,由于男方过世,女方与男方离世前是配偶关系,所以,女方是男方的继承人,有继承权。如果男方未写遗嘱的话,女方可按照第一顺位继承原则,和男方子女均分男方房产。此外,夫妻共有财产则男女方各一半,女方的一半归女方所有,男方的一半则由继承人均分。财产的继承除法定继承外还有遗嘱继承,且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遗嘱中房子归别人了,配偶就没有永久居住权。而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这么多人分一套房子,配偶并不比其他人优先,大家要进行分配,所以,配偶不是独大的,当然也就没有所谓的永久居住权了。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按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进行的分类。在现阶段,我国住宅类房屋按产权可划分为:(l)国家所有住宅;(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住宅;(3)公民私人所有住宅;(4)其他经济组织(如中外合资企业等)所有住宅。非住宅类房屋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国家房产)和集体所有制的房产,其他经济组织所有房产只是少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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