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海南法律咨询 > 三沙市法律咨询 > 三沙市行政处罚法律咨询 > 2023年耕地违建必须拆除吗

2023年耕地违建必须拆除吗

陈** 海南-三沙市 行政处罚咨询 2023.09.27 17:25:32 365人阅读

2023年耕地违建必须拆除吗

其他人都在看:
三沙市律师 行政类律师 三沙市行政类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结论:违法建筑经商强拆不予赔偿。
解析:
违法建筑经商强拆不予赔偿。违法建筑是是指没有取得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等证件而兴建的房屋,对于违法建筑,一般会责令拆除,如果不拆除的,会被强制拆除,拆除违法建筑如果是由行政机关强制拆除的,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由行政机关进行公告。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2023-09-27 17:55:09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一般耕地建厂房必须强拆吗?

    专业解答必须要强拆的;只要在耕地上建厂房没有获得批准的,那么都是属于违建,对于拆迁方都是可以对房屋进行拆迁的,但在强拆时也需要有拆迁决定文件,只有合理、合法才能实施拆迁行为。

    2024.09.12 3516阅读
  • 在耕地建房必须拆除吗?

    专业解答耕地建房不是必须要拆除的,占用耕地进行房屋的建设的话,是需要向上级的政府来提出申请的,同意之后才能够进行建设。根据我们国家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明确地规定,如果因为需要建造住宅使用土地的应该申请。

    2024.08.09 6315阅读
  • 耕地建房必须拆除吗

    专业解答是的,耕地建房必须拆除的,属于违章建筑行为。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2024.08.03 9938阅读
  • 耕地建厂房必须拆除吗

    专业解答耕地建房必须拆除的,属于违章建筑行为。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2024.09.17 4384阅读
  • 对于耕地建房必须拆除吗?

    专业解答对于耕地建房,并不一定要拆除,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村民需要在耕地上建房的,是需要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的,如果获得了批准那么就不需要拆除处理,如果未获得批准,就是需要拆除处理的。

    2024.08.15 38612阅读
  • 农村耕地违建房必须拆吗

    2025.06.01 1021阅读
  • 违建是否必须拆除

    2025.06.01 1498阅读
  • 耕地建房是否必须拆除

    2025.04.10 1466阅读
  • 耕地建厂房必须拆除吗

    律师解析 耕地建房必须拆除的,属于违章建筑行为。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土地管理法》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2025.02.22 804阅读
  • 耕地建房必须拆除吗

    律师解析 是的,耕地建房必须拆除的,属于违章建筑行为。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2025.02.16 1241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