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农村违建房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局)、乡、镇人民政府管理。
解析:
农村违建房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局)、乡、镇人民政府管理。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专业解答如果是宅基地权属纠纷,应该先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的决定不服经过行政复议后,方可行政诉讼,应到县级人民法院。若是宅基地权属清楚、可以直接向宅基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解析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工作。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农民集体成员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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