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的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法定刑是五年以下,我需要了解一下具体的案情才好确定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刑期,方便电话沟通或者面谈吗?
2023-09-22 09:42:38 回复专业解答在卖淫案中,若涉案金额达到2万,那法院判决时要考虑的东西就多了。通常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让被告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里选一个,然后再加上相应的罚金。这过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被告人有没有自首或立功这些可以从轻或减轻刑事责任的法定情节,还有被告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的认罪态度等多方面因素。
专业解答依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有偿性服务交易构成犯罪。判定犯罪非单看次数,而需综合考虑行为方式、结果及对社会影响。多次实施此类行为,可能视为情节严重,面临严厉制裁。
专业解答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为犯罪。公安机关将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立案。若行为人在公共场合或网络引诱、容留、介绍卖淫,且情节严重,应立案调查。特别是引诱未满十四岁少女卖淫,将受到严厉惩处。
专业解答在认定招嫖罪时,通常不以嫖娼次数为准,而更看重行为性质和严重程度。如行为人多次引诱嫖娼,或诱导14至18岁未成年人、患严重性病者参与,均视为严重违法。遇此情形,相关部门将立案调查并起诉。
专业解答卖淫罪刑事惩罚因案情而异。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介绍卖淫者将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恶劣者则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同犯罪者各自承担刑事责任,刑期由法院裁决。
律师解析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 (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律师解析 “代聊手”不对卖淫活动策划、指挥、管理和控制,仅在外围实施提供招嫖信息的协助行为,应认定为协助组织卖淫罪。 “代聊手”根据组织者的指示在外围实施其他辅助行为,如为组织者发布信息、推荐、接待等。其作用在于推荐和搜集“招嫖”信息,为卖淫活动的进行和延续提供便利,属于组织卖淫活动中的帮助行为。“代聊手”的行为符合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的“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情形,应以协助组织卖淫罪予以评价。
律师解析 介绍卖淫三次以上的,构成我国刑法第359条规定的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14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比如甲介绍成年人乙卖淫5次,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律师解析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 (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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