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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在什么情况下不行使而消灭

陈** 山东-烟台 票据纠纷咨询 2023.09.20 15:55:50 371人阅读

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在什么情况下不行使而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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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在以下期限外,会因不行使而消灭。
解析:
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在以下期限外,会因不行使而消灭: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七条
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
(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
(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
(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

2023-09-20 16:11: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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