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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淫秽物品罪和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区别是什么

孙** 甘肃-庆阳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12.19 19:24:16 192人阅读

朋友被抓了说是犯了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想咨询一下传播淫秽物品罪和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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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是指组织召集多人观看、收听并播映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行为。
1、所谓“组织播放”是指召集多人或多次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的行为。这种行为可以在家中实施,也可以在社会上或单位里实施。具体地讲,所谓播放,就是以放映机、放录机、录音机等机器来进行传播,但是,播放的方式并非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所独有,在一定条件下,播放淫秽制品也可以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另外,由于本条对于本罪已明确限定是组织播放行为,因此,只向个别人播放或仅仅是参与观看等行为均不构成本罪。
2、所谓“淫秽音像制品”,主要包括淫秽的电影、录像、幻灯片、录音带、激光唱片等。
二、司法实践中对于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该如何正确的认定?
(一)本罪与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界限
1、两罪所规定的淫秽物品的范围不同。
本罪规定的淫秽物品的范围只是淫秽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而传播淫秽物品罪所规定的范围不仅包括音像制品中,而且还包括淫秽书刊、照片等其他淫秽物品。
2、两罪的犯罪行为方式不同。
本罪的犯罪行为方式要求具有组织播放的行为,即要有召集众人观看的行为,而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犯罪行为方式较前者多,它包括出借、传阅等多种传播行为方式。
3、两罪的犯罪标准不同。
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组织实施了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本罪。而传播淫秽物品罪则只有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才构成犯罪。
(二)本罪与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界限
两罪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主观上是否以牟利为目的。本罪不以牟利为目的。
三、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如何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从重处罚。
以上便是关于什么是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如何认定和处罚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虽然组织播放淫秽制品并不是为了牟利,但这种行为构成了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法律是会予以刑事处罚的,至于具体的处罚还要看犯罪的情节轻重,是否有量刑情节等综合考虑,如果您遇到了这方面的问题,建议请个专业的刑辩律师帮助辩护,争取轻判。

2017-12-19 19:27: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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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淫秽物品罪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出版单位与他人事前通谋,向其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该出版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版号,他人实施本解释第二条、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对该出版单位应当以共犯论处。
第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的情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本解释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有关数额、数量标准的幅度内,确定本地执行的具体标准, 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立案标准第十条第二款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达十五至三十场次以上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定罪处罚。
第十六条 出版单位与他人事前通谋,向其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该出版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版号,他人实施本解释
第二条、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对该出版单位应当以共犯论处。
第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的情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本解释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有关数额、数量标准的幅度内,确定本地执行的具体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这就是传播淫秽物品罪和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区别

2017-12-19 19:25: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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