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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根据发布实施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解析:
1、根据发布实施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强调“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因此,是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进行民主协商之后才能进行拆迁的,强拆属于违法行为,除非拆除建筑本身属于违建建筑。
2、在被拆迁人得知自家房屋所在地要进行征地拆迁项目的时候,就应及时收集拆迁方下发的各类公示公告、补偿方案等文件。除此之外,被拆迁人还有必要将自家房屋、土地的相关证件好好保存,为维权做好充分准备,防患未然。如果强拆已经无法阻止,那么被拆迁人一定要保持理智,第一时间保护好自己与家人的人身安全,不要暴力抗拆。同时报警,并对强拆现场进行拍照录像取证,为以后的维权收集证据。一些被拆迁人认为在拆迁过程中警察不会进行干预,所以报警没用。但实际却不是这样的,无论警察是否出警,我们都需要第一时间报警并对报警电话录音。这也是为了固定强拆事实,并且为维权收集证据、为争取合理补偿增加筹码。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2023-09-18 11:39:4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