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法纪案件侦查工作中,对过失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应采取逮捕措施。
解析:
法纪案件侦查工作中,对过失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应采取逮捕措施。根据法律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法定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律师解析 逮捕应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 三是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办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全面把握。 法纪案件侦查工作中,对过失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应严格掌握逮捕条件,对虽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取保候审不致于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不宜采取逮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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