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搬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解析:
1、工厂搬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工厂搬迁,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发生了变化,劳动者不愿意随迁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第一、二款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专业解答工厂拆迁工人应当有补偿。工厂拆迁工人愿意跟随工厂搬迁的,工厂应当给予工人拆迁安置费;工厂拆迁工人不愿意跟随工厂搬迁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工厂应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更多关于政府征收厂房搬迁工人有赔偿吗的问题,可以从下方文章中了解。
专业解答需要依据实际补偿的项目来确定。厂房征收补偿新标准是对土地使用权的区域价、厂房重置成新价、停产停业损失费、装修附属物重置费、机器设备的重置成新价与搬迁费、搬迁停产停业预期利益损失、违约损失与财务成本等进行补偿。政府征收厂房土地赔偿标准是什么,若对于此问题有不明白之处,可以阅读本文。
专业解答按工作年限每月支付双倍工资。工厂征收用人单位需要征求劳动者的意见,劳动者同意随工厂搬迁的,就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履行,不愿意随企业搬迁的可以获得赔偿。下面为您来进行解答工厂政府征收工人如何赔偿的问题。
专业解答政府征收通知厂房搬迁的补偿是:根据厂房搬迁的具体损失以及情况进行补偿。在我国的拆迁补偿的规定中,我国的?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专业解答虽然工厂搬迁但并不能绝对导致当事人不能继续工作,除非当事人在工作之初和工厂签订的合同上有条款约定。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地点,现在工厂搬迁,可视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在未达成协议时,用人单位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支付经济补偿金。
律师解析 政府不履行征收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征收补偿协议。 征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现征地一般指征收。 征收土地的程序有: 1、拟定征地方案; 2、审查、报批及批准; 3、征地方案公告; 4、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进行公告、组织实施; 5、清理土地和实施征地、
律师解析 1、政府征收土地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但补偿项目上是一致的,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土地征收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国家政策的规定,政府征收房屋,是需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的。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律师解析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补偿方案不合理的,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方案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工厂进行征用或者拆迁的,一般来说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其中停产停业损失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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