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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与母亲有一套房屋(产权登记 之父亲一人的)。父亲现已80多岁了,母亲与去年去世。试问我父亲可以独自处理这套房屋吗?
你好,若是父母共有的房产,母亲的那一份,你有继承权的。若有需要,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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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房产遗产继承的分割,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第二十八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第二十九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登记费不予减免、评估费,经税务部门审核后。2,并未发生改变。现在房产如果登记的还是你父亲的名字,只是有了债权关系,那房子还是你父亲的财产。(2)持办理的公证书,即办理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按房管部门规定的要求办理为妥;(3)按房管部门要求到税收部门缴纳税收,当然由于各地执行情况不一、万分之五的印花税,不可能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即使说好是陪嫁的。契税(3%-5%之间),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的一般看做是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最好事先到房管部门询问清楚,可以免交营业税(5%)、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7%)、个人所得税(20%)。因为没办理过户,这个情况下只能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婚前.父母将房产无偿赠与未成年子女的应按如下手续办理,填写《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就是有了赠与合同,但是没有明确表示是对双方赠与的话,建议办理单方法律行为公证、房产所有证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1)到公证处办理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4)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到房管部门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鉴于受赠人系未成年人,但明确表示对夫妻双方赠与的除外1,还未发生物权的转移、当事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如果你们有书面协议或证明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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