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再婚手续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配偶双方必须完全自愿结婚;
2、配偶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年龄;
3、配偶双方不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4、配偶双方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朋友您好,以上是为您提供再婚登记应注意什么的答案,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办理再婚需要注意携带的证明材料进行办理:
1、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婚姻状况证明
4、二寸彩照3张本人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种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
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种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种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您好,很乐意为您解答问题。以上的答案便是您所提到的再婚登记应注意什么的意见,还有不懂可以详询。
专业解答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
律师解析 再婚的夫妻需要携带下述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结婚: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4、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律师解析 需要。 再婚的需要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审查后发结婚证。 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律师解析 离婚后再婚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不看以前的离婚协议。 只需看申请结婚登记男女的身份证,户口本,双方各自书写: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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