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赣州法律咨询 > 赣州土地承包法律咨询 > 土地承包经营权夫妻经另一方同意可以行使该权利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夫妻经另一方同意可以行使该权利吗

陈** 江西-赣州 土地承包咨询 2023.08.29 09:28:39 426人阅读

土地承包经营权夫妻经另一方同意可以行使该权利吗

其他人都在看:
赣州律师 征地拆迁律师 赣州征地拆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结论:夫妻经另一方同意可以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
解析:
夫妻经另一方同意可以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3-08-29 09:34:52 回复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除了对承包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利外,还有一些权利内容也体现了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性质:1.较长的承包期及承包期满后可以继续承包。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规定继续承包。2.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收益归承包人所有。3.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人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人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人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人。4.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5.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照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除了对承包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利外,还有一些权利内容也体现了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性质:1.较长的承包期及承包期满后可以继续承包。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规定继续承包。2.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收益归承包人所有。3.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人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人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人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人。4.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5.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照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有什么区别

    专业解答土地使用权,简单来说就是拥有对特定土地进行开发、利用和从中获利的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置等权利。而土地经营权,则更侧重于推动农业生产和经营,旨在通过合理流转土地资源,实现规模化经营,以达到优化资源配置的目的。这两者各有侧重点,共同致力于实现土地的高效利用和发展。

    2024.10.11 1258阅读
  • 土地使用权和土地经营权的区别包括哪些

    专业解答土地使用权和土地经营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指依法对土地进行使用、收益的权利,其范围很广,可以涵盖各种土地利用方式。而土地经营权则主要指承包地的经营权益,聚焦于农业等经营行为。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出让、划拨等多种途径获得,而土地经营权则基于承包关系产生。

    2024.10.11 1236阅读
  • 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的区别在哪

    专业解答土地使用权是对土地进行运用、占有及收益的权利,用途多元,包括建设、开发等。土地经营权则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经营,强调农业环节。土地使用权可通过出让、划拨等方式获得;土地经营权多通过承包、流转实现。

    2024.10.11 1781阅读
  • 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区别是什么

    专业解答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本质上有所不同。土地使用权涵盖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等类型,通常通过出让、划拨等方式取得,并主要应用于工业、商业等领域。而土地承包经营权则适用于农村集体土地,赋予农户或经营主体在集体或国家所有但由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等进行农业生产经营的权益。土地使用权在期限和获取方式上具有多样性,而土地承包经营权则受到承包期限的规定限制。

    2024.10.06 1315阅读
  • 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有哪些

    专业解答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两类,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土地使用权是合法主体依法对国有或集体土地进行占有、利用、收益的有限处分权。土地经营权则是经营者在流转土地上,依法享有的在规定时间内占据、耕作并获利的权利。

    2024.10.06 2032阅读
  • 土地经营管理使用权侵权,怎么办

    2025.06.14 1385阅读
  • 土地使用权与承包经营权是怎么样规定的

    律师解析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 土地使用权是指以交租金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与经营没关系,收益也可以独占; 承包经营权是指使用土地经营获利后与发包方分成收益。

    2025.02.22 1017阅读
  • 使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需注意哪些事项

    律师解析 1、二轮土地承包时集体预留的“机动地”该如何确权登记。 2、二轮土地延包后,家庭成员中有的已成为政府公职人员或国有企业固定职工,身份已发生变化,如何确权登记。

    2025.02.05 1288阅读
  • 土地使用权与承包经营权国家怎么规定的

    2025.01.18 1104阅读
  •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优先权行使

    律师解析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可以是承包农户,也可以是其他按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 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在现阶段,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为互换、出租、转包、入股、转让等方式。

    2025.01.14 828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