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海南法律咨询 > 省直辖法律咨询 > 省直辖刑事处罚辩护法律咨询 > 刑事拘留后 提请批捕的期限是多少

刑事拘留后 提请批捕的期限是多少

刘* 海南-省直辖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17.12.13 11:45:35 4058人阅读

刑事拘留后 提请批捕的期限是多少?有什么具体的规定吗?一定要37天才行吗?为什么啊!

其他人都在看:
省直辖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省直辖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单人单案,先刑拘3天,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7天,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可以延长至30天,最少3天内,最长30天内报检察院提请逮捕,检察院7天内做出决定,因此是最长37天。公安机关如果认为证据不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等变更强制措施。不过一般都提请逮捕,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后再变更强制措施。

2017-12-13 11:59:35 回复
咨询我

你好,关于刑事拘留后 提请批捕的期限如下,希望采纳
1、刑事拘留转逮捕的最长期限是37日,这是不全面的认识。不同的案件,转逮捕的最长期限不同(分别是14日、17日、37日),具有三种特定情形的转逮捕期限才是37日;
2、如果案件属于转逮捕期限是37日内的案件,也是在37日内,并非一定要等到37日,有时候20日就逮捕了;
3、逮捕后,一般要2个月内才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具有特定情形的,最长期限可达到7个月);
4、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果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会立即释放。

2017-12-13 11:47:35 回复
咨询我

刑事拘留最长时间为37天。具体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以上是刑事拘留后提请批准逮捕的期限的规定,请参考

2020-12-09 17:24:30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