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贵州法律咨询 > 贵阳法律咨询 > 贵阳刑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朋友打人轻微伤,警察说是寻衅滋事罪!
孙海东律师

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18631629906

林春成律师

林春成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协行业发展与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委员。林春成律师先后担任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法律顾问,担任山东某普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五分钟法学院”劳动法主讲人,服务某国企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北京某某技术有限公司,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客户提供详尽的日常咨询服务,处理公司日常纠纷、

15210882063

师瑞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15711292699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朋友打人轻微伤,警察说是寻衅滋事罪!

杨* 贵州-贵阳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3.07.27 16:23:06 424人阅读

朋友打人轻微伤,警察说是寻衅滋事罪!

其他人都在看:
贵阳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贵阳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轻微伤定性为寻衅滋事是合法的,这是由于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
2、存在以上寻衅滋事的行为却没有构成犯罪的,一般会被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罚。
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有以上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4、寻衅滋事够成犯罪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2023-07-27 16:25:06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