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的首付款,其余款项在银行贷款,婚后由夫妻共同偿还,房屋登记在支付首付款的一方名下,那么离婚时房屋的归属,根据法律的规定,应当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一、房屋的归属,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处分财产是当事人的自由行为,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司法机关对此并不予以干涉。关于房屋的归属,首先应当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能够协商成功,就无须法院判决。
二、协商不成的,法院应当判决归房屋登记方所有如果双方协商不成。首次明确了归不动产产权登记一方所有。
在之前的法律实践中,各地判决没有统一的标准。有的法院以房产证下发的时间为准,如果房产证下发时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就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婚前一方支付的首付款,视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如果房产证下发时,夫妻尚没有登记结婚,就视为一方财产,只是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有的法院认为,由于婚后双方共同还贷了,因此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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