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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共同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离婚需要怎么办

陶** 广东-广州 离婚咨询 2023.07.20 11:48:49 373人阅读

夫妻双方共同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离婚需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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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要你俩协议住房归谁,写进离异协议,拿着协议去做个公证。
2、然后,在住房贷款还清前提,办理下你俩姓名房本,再凭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以及你俩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书,公证过的离异协议,
3、两人一起到房管,依照离异协议注明的,把住房析产过户给一方,重新办理这一方姓名房产证,就可以。
4、只要证件手续齐全,没有任何税费,只有几百元工本手续费。贷款没有还清,办理不成,产权抵押给了银行,住宅房产权暂时不是你们的,你们无权办理析产过户。

2023-07-20 11:49:49 回复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取消福利实物分房后,为促进住房资金的积累、周转和政策性抵押贷款制度的建立,转换住房分配机制,提高职工解决自住房的能力等而在全国建立和推广的一种新制度。由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入、福利分房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此期间所得或者应得的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同样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住房货币化的资金,与工资等收入的职能相同,对婚姻家庭基本生活起着保障的功能。因此,储存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公积金虽然未实际取得,但无疑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案件处理中,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的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只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和应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之外的,则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因此,分清资金取得的时间是当事人举证的关键辅花滇拘鄄饺殿邪东矛,也是审查的重点。在审判实践中,对于住房补贴与公积金的处理,可以采用以下方法:对于双方都尚存有住房补贴或公积金的,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尚存的资金总额,通过折抵的方法,由一方给予另一方差价补偿,使双方所得资金相当;对于仅有一方持有住房补贴与住房公积金的,则直接予以各半分割。鉴于住房补贴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因此,可以判决当事人以现金折价款的方式来直接承担给付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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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7.26 158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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