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破产清算时留抵税额不计入清算损益。
解析:
破产清算时留抵税额不计入清算损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时的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退税。破产清算应当制作清算报告。
法律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第六条
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存货及留抵税额处理问题
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第八条
对从事公用事业的纳税人收取的一次性费用是否征收增值税问题
对从事热力、电力、燃气、自来水等公用事业的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一次性费用,凡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有直接关系的,征收增值税;凡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无直接关系的,不征收增值税。
专业解答需要分情况。核实企业注销损益时,该企业留抵税额(进项税额)应该计入存货成本中,若没有存货,则计入销售成本,即可以放入清算损益,即企业所得税法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按会计进行处理。
专业解答需要分情况。核实企业注销损益时,该企业留抵税额(进项税额)应该计入存货成本中,若没有存货,则计入销售成本,即可以放入清算损益,即企业所得税法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按会计进行处理。
专业解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增值税留抵税额未纳入企业会计损益核算,如果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留抵税额实际上具有一定的“资产”特征,可以减少其纳税义务。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不是的。 破产清算时留抵税额不可计入清算损益,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增值税留抵税额未纳入企业会计损益核算,只能将其转入存货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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