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一个同事的朋友因为犯事被刑事拘留了,现在还在审查阶段,请问刑事拘留3天是什么意思呢?
关于刑事拘留3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实践中各地基本上很少在三日内提请审查逮捕的,除非是特别重大的案件要体现快捕快诉的或是有的地方办醉驾的案件有这么做。所以应该是会延长拘留。延长至七日或三十日要看案件情况了。
刑诉法也有规定其他强制措施,如果转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话就不用延长。不过取保、监居有一定的条件限制,能否适用要看具体情况了。
你好,刑事拘留3天有这样一些信息: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
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
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 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刑事拘留3天 说明当事人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或者有法定拘留的情节,有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刑事拘留是一种预防性措施,它是针对可能出现的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而采用的。同时刑事拘留又是一种强度较为严厉的强制措施。因此,一旦被刑事拘留,当事人及其亲属应当立即聘请律师介入,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被拘留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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