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吉安法律咨询 > 吉安行政处罚法律咨询 > 行政复议前置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复议前置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刘** 江西-吉安 行政处罚咨询 2023.07.06 07:47:14 468人阅读

行政复议前置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

其他人都在看:
吉安律师 行政类律师 吉安行政类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期限并没有明文规定具体时效时间,该时效时间一般由行政处罚机关根据情节轻重及处罚金额数额自行制定,通常为一周至一月。
2、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但如果行政处罚涉及到罚款事项时,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3、如果当事人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既没有在规定期限内(一般在7至15天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处罚要求的整改规定,即使行政处罚未采取申请向强制执行,那么行政处罚决定书仍然是有效的,其认定的违法行为仍然是具有法律效应。
4、如果当事人超过执行期限仍然不执行行政处罚规定的,行政处罚有权依法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并会对前项处罚金额加大处罚额度。

2023-07-06 07:49:14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被申请人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如何处理可以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将会对拒绝执行人给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申请人逾期不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三十七条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经责令履行仍拒不履行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当事人申请仲裁需办理哪些手续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履行如下手续:一、提交参与仲裁当事人的身份及其民事权利能力等证明;二、向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书;三、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四、按规定交纳仲裁案件受理费及其他有关费用;五、其他需要依法办理的手续。什么是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应载明哪些事项仲裁申请书是指申请人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裁判这种意思表示的书面形式。申请书应载明如下事项:一、申请书首部。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依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所;四、申请书尾部。包括仲裁委员会全称、申请人名称、申请仲裁日期。行政复议决定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均有拘束力、执行力。对于申请人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或行政复议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被申请人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申请人并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法律也未规定申请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实践中,有的不履行或者迟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极大地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也妨碍了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对此,申请人可以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或有关上级提出请求,要求被申请人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机关或有关上级发现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应当责令被申请人限期履行,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被申请人在接到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责令其限期履行的决定后,应当在指定期限内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如仍拒不履行的,则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不服仲裁裁决不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劳动法》第81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设立的,代表国家行使仲裁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生效裁决实施,三方联合处理劳动争议的准司法性的国家仲裁机构。因此,虽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中有劳动保障部门的代表,虽然其主任由劳动保障部门的代表担任,虽然其办事机构设在劳动保障部门,但是可以肯定地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是。另外需要明确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之列。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特定人、特定事务所进行的直接对其权利义务发生影响的行为。虽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针对特定人、特定事作出的,其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影响也是可以肯定的,但是由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仲裁机构而非,其仲裁裁决不能被认为是具体行政行为。在劳动保障行政复议的实践中我们经常碰到这样的情况,即当事人认为行政复议不收费不妨试一试,即使不能通过复议解决问题,也不会给自己造成什么损失。在这里我们提醒大家,在申请行政复议前,一定要弄清楚您所不服的行为是否是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在《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受案范围之列。如果不弄清楚这一点,是有可能给自己带来损失的。以本案为例,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李某没有依法向人民,而是尝试提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提出以及复议机关的审查决定都需要一个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做保证。如果这一过程超过了15日,势必影响到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诉讼权。根据《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解释》第3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的,人民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行政法复议前置的三种情形是什么

    专业解答对国务院部门或地方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可先申请行政复议,不满可再向国务院申诉。若认为行政行为影响您的自然资源权益,建议先行复议,再考虑行政诉讼。与税务机关有纳税争议时,建议先按决定纳税,再依法申请复议。

    2024.07.29 2002阅读
  • 行政复议是不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专业解答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必然前置程序。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可先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也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但需注意,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应先申请行政复议。

    2024.07.26 1564阅读
  • 哪些行政诉讼要前置行政复议

    专业解答对于行政诉讼,涉及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争议,需先经行政复议,再进入司法诉讼阶段。这是特定情况下的前置行政复议程序。

    2024.06.26 2096阅读
  •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是前置条件吗

    专业解答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是否为前置条件,应视具体情况而定。行政复议是行政相对人对行政行为提出复查请求的法定程序,但并非行政诉讼的必要前置。 行政复议机关会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并作出回应。因此,当事人在面临行政争议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先进行行政复议,再决定是否提起行政诉讼。

    2024.04.20 1761阅读
  • 行政复议前置情形包括哪些

    专业解答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主要包括:对国务院部门或省级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先复议后诉讼;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已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应先复议后诉讼;纳税争议需先按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提供担保,再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024.04.12 2205阅读
  • 工伤保险拒赔需要行政复议前置吗

    2025.05.13 1443阅读
  • 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吗?

    律师解析 行政复议一般不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2025.05.05 888阅读
  • 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解析 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025.05.05 1096阅读
  • 工伤行政复议是否为前置程序

    2025.04.26 1351阅读
  • 行政复议前置是什么意思

    律师解析 行政复议前置是指当事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渠道时,必须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当事人仍有不同意见,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因此,在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下,当事人不经过申请行政复议的环节而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是不允许的。

    2025.02.24 857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