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区别有以下几点。
解析:
强迫交易行为属一种扰乱市场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
所谓情节严重,应当包括以下几点:
1、促成不公平交易,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
2、多次强迫交易的;
3、社会影响恶劣的;
4、给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较为严重后果的;
5、强迫交易严重扰乱市场的;
6、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强迫交易的。
行为人用轻微的威胁手段进行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接受或提供服务,行为很有节制、获利很有限的,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能认为是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专业解答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专业解答(一)主观方面不同。本罪行为人实施强迫交易行为主观上是为了达成交易,牟取不法利益,而敲诈勒索罪行为人主观上则是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二)主体不同。本罪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而敲诈勒索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专业解答强迫交易罪和抢劫罪的区分,主要应结合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综合判断:1.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是否存在特定的交易。2.行为人所牟取的非法经济利益超出合理价钱、费用的绝对数额和比例。3.行为人使用暴力、威胁手段的程度。在对暴力、威胁程度的要求上,强迫交易罪低于抢劫罪。
专业解答具体的实施行为不同。强迫交易罪,是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而串通投标罪,是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专业解答强迫交易罪侵犯多元客体,如交易秩序、人身和财产权利,而寻衅滋事罪仅破坏社会管理秩序。实践上,强迫交易涉及资金或商品交换,而寻衅滋事则常导致无偿资产损失。主观上,前者为非法经济利益,后者为寻求刺激。主体上,强迫交易可由法人实施,而寻衅滋事仅限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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