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上班途中摔倒造成骨折算工伤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上班途中摔倒导致右肩骨折,如果是交通事故造成的,并且不是本人主要责任的话,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专业解答若您在下班回家的路上意外跌倒并导致骨折,这种情况通常不会被视为工伤。然而,如果您是因为在上下班途中遭受了机动车事故所造成的伤害而发生骨折,那么这将被视为工伤。但是,如果您的骨折是由于个人原因引起的,那么它就无法被视为工伤。
专业解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专业解答若上下班途中因个人原因导致骨折,一般不符合工伤认定标准,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能证明是交通事故且非个人主要责任,可申请工伤认定,享受相应待遇。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薪资损失、护理费等,致残还需支付残疾赔偿金等。个人原因导致的伤害,公司无需赔偿。
专业解答上下班途中受伤,应首先向当地具备劳动能力鉴定资质的机构申请工伤认定,明确伤残等级。赔偿包括医疗、生活补贴、食宿交通费用、营养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残疾者还需支付辅助器具费、康复训练和后续治疗费。
专业解答下班途中意外受伤骨折,不属于工伤范畴。仅上下班途中遭遇机动车事故伤害才视为工伤。个人原因造成的骨折无法认定工伤。员工若因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需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责任为同等、次要或无责,方可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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