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福建法律咨询 > 福州法律咨询 > 福州强制措施法律咨询 > 治安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抓捕时间算到办案时间内吗

治安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抓捕时间算到办案时间内吗

李** 福建-福州 强制措施咨询 2023.06.21 07:41:31 479人阅读

治安案件犯罪嫌疑人的抓捕时间算到办案时间内吗

其他人都在看:
福州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福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不算。  治安案件中,不叫“犯罪嫌疑人”,应称“违法行为人”。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同时,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2023-06-21 07:43:31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