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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贷款买房,房贷未还完结婚,结婚之后男方继续还贷,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石* 湖北-恩施 财产分割咨询 2023.06.12 09:51:57 467人阅读

男方婚前贷款买房,房贷未还完结婚,结婚之后男方继续还贷,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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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司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按照此规定,首先是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判决归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但是如果婚后还贷,是属于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工资奖金还的话,该款属于夫妻共同,如果离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9条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023-06-12 09:53: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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