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南法律咨询 > 信阳法律咨询 > 信阳房屋租赁法律咨询 > 请问廉租房户主死了子女可以住吗?

请问廉租房户主死了子女可以住吗?

熊* 河南-信阳 房屋租赁咨询 2017.11.29 20:00:05 41738人阅读

我公公以前申请了一套廉租房,他去世了,我们能继续住吗,请问廉租房户主死了子女可以住吗?

其他人都在看:
信阳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信阳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结论:廉租房子女无继承权。
解析: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022-04-11 03:55:26 回复
咨询我

城镇廉租房的住房性质属于公房,故租房人不对其拥有房屋产权,所以廉租房不属于可继承的遗产。且从《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来看,享受廉租住房待遇的最低收入家庭,每年都须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所以租住廉租房是需要具备一定条件的,当条件不符时承租人应退出廉租房。综上,廉租房是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的。但是,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经复核,家庭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按规定推举新的租赁人与房屋产权单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家庭无共同申请人的,租赁合同自动终止。

2017-11-29 20:05:05 回复
咨询我

可以的,廉租房的概念是国家出租房屋超过年限在50年以上,实际上居住时间在二十年以上已默许房屋产权所有权归个人所有,这就是廉租房户主死了子女可以住吗这个问题的回答,请参照。

2017-11-29 20:02:05 回复
咨询我

廉租房是否可以住一辈子要看是否符合资格要求的。
按规定,廉租房每年要进行资格审查,如果资格审查不符合保障条件,就需要退出廉租房。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178号)的规定:
从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2020-12-09 13:15:51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