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房物业费70%的依据有哪些,想了解空置房物业费按70%收取的合理性在哪里?
[律师回复]空置房物业费按70%收取,主要依据地方性法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地方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具体如下:
- **地方性法规规定**:部分省市通过地方条例直接确定该比例,如《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按应收标准的百分之七十交纳。
- **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若业主与物业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空置房按70%缴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中“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该约定合法有效,双方需按合同履行。
- **地方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如住建部门出台的指导意见等,虽非法律但具有实践指导效力,物业与业主可参照执行。例如兰州市住建局发布相关文件,明确空置房满足水、电、燃气连续6个月零使用,且房屋未装修或未出租等条件,可按70%交纳物业费。
其合理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 **平衡业主与物业利益**:空置房业主对小区公共资源使用频率低,如电梯使用、垃圾产生量等较少,全额缴费对业主不公平,按70%收取可降低业主负担。同时,物业仍需提供小区公共区域维护、安保等基础服务,也需保障空置房基本安全,如定期巡检防止水管爆裂等,70%的收费能维持物业基本运营,保障小区整体服务质量。
- **符合公平原则**:《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遵循公平原则。空置房对保洁、安保等高频服务实际需求低于常住房屋,按比例减免物业费符合公平原则,也回应了多套房业主及异地工作群体的合理诉求。
- **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当前房地产市场步入调整期,空置房物业费打折政策有助于缓解物业服务收费矛盾,适应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需要,也能提升物业管理的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