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个罪名是罪名。罪和玩忽职守罪虽然在相关法律中由同一条文规定,但其内容并不一样,因此再审理中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定罪量刑。
1、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专业解答滥伐林木达到30万以上的、或者间接经济损失达到100万的,就可以追究玩忽职守罪,具体情况下是可以根据林业部门的管理人员不负责任的具体违法行为,以及造成的相关违法事实后果来认定的。
专业解答“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滥用职权或者超越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者放弃履行其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
专业解答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是:行为性质的不同、行为方式的不同、结果要件的不同等,对于滥用职权罪一般是犯罪分子的故意行为导致的,而对于玩忽职守罪是由无意过失导致的。
专业解答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罪的区别是主观方面不同,危害行为也有一定的差别,滥用职权的话属于明显的故意犯罪,但玩忽职守属于过失犯罪。不过,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罪的犯罪主体都比较特殊,发现诸如此类做法的可以到监察委有关部门投诉。
专业解答玩忽职守滥伐林木罪立案标准是根据我国关于刑事案件管辖和立案标准当中的规定,滥伐林木必须立案起点要达到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当然如果滥伐林木达到50立方米以上是属于该类型案件当中重大案件。
律师解析 被欺骗后滥用职权可以构成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主观上出于行为人职务上的过失,如疏忽大意、过于自信;如果被人欺骗就说明其主观上具有疏忽大意的过失,因此可以构成玩忽职守罪。
律师解析 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标准: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7、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缓报、谎报情况,导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结果继续、扩大,或者致使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延误的; 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滥用职权罪的立案标准: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7、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缓报、谎报情况,导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结果继续、扩大,或者致使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延误的; 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律师解析 被欺骗后滥用职权能够构成玩忽职守罪。 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主观上出于行为人职务上的过失,如疏忽大意、过于自信; 如果被人欺骗就说明其主观上具有疏忽大意的过失,因此能够构成玩忽职守罪。
律师解析 1、行为性质的区别。 滥用职权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权的“滥用”,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守的“玩忽”。 2、行为方式的区别。 滥用职权罪主要表现为作为,玩忽职守罪多数表现为不作为。 3、立案条件的区别。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滥用职权造成死亡1人,或者重伤2人、轻伤5人以上即可立案; 玩忽职守除造成死亡1人以外,重伤要3人、轻伤10人以上才能立案。 滥用职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20万元即可立案; 玩忽职守则要30万元才能立案。 4、犯罪客体的区别。 滥用职权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正当性,玩忽职守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勤政性。
律师解析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等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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